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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分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材料?

时间:2020-06-15 点击:1726次

  分公司设立流程简单、公司机构灵活,且不具备法人资格。更重要的是债务财税并不是单独核算,也就是说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都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。分公司如果运营不善发生利益亏损,分公司的债务可以冲减总公司利润,减少应税所得。所以,企业在发展初期是非常适合设立分公司的,不仅可以扩大企业占据更多市场,还能一定程度的降低扩大企业经营风险。

 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,那么需要以下证件:

  1、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;

  2、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;

  3、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;

  4、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;

  5、总公司的章程(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);

  6、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
  7、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;

  8、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;

  9、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;

  10、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
 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,需要以下材料:

  1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;

  2、分支机构-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;

  3、填写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;

  4、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  5、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;

  6、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;

  7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;

  8、产权证复印件(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;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)或产权证明原件;

  9、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;

  10、总公司章程(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)。

  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:

 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,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。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:

  1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: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;

  2、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: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;

  3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: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。

  在设立分公司的时候,可能就是在总公司的所在地设立,当然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,大多数时候都是去有发展潜力的外地城市设立分公司。于是在不同的情况下,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就不一样,上文中区分了两种情况。一般来说设立的流程其实都是差不多的,但是根据企业情况在设立的细节上还是需要确认一下的,大家可以拨打当地工商局的或者我们爱代账进行咨询哦。我们爱代账是一家成立了十六年的专业代办公司,可帮助企业提供工商注册、商标注册、财税咨询、无形资产等各个方面的代办服务,帮助企业一站式解决各种创业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,让您创业更加轻松!全国服务热线: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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