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文件第六条规定,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:(七)财产租赁所得,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、机器设备、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。
租车协议
甲方: 身份证号:
乙方:
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的原则下,相互协商达成如下租车协议。
一、标的物确定和租赁期限:甲方将自有车辆(车牌号:
)租与乙方使用,租赁期限:2021年06月01日至2022年05月31日。
二、租赁费用及车辆涉及费用约定:自此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赁费0.6万元/年,租赁费于每年的05月31日之前一次付清。车辆所涉及的保险费、年审费、车辆使用税等与车辆所有权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,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车辆通行费、养路费、过桥费、加油费、保养维修费等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,自租赁之日起到协议到期止由乙方承担。
三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:甲方必须提供车况良好,运行安全、证件齐全的车辆,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车辆,定期检修维护,保证车辆各项性能完好,不得转租或借出,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。
四、该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。
甲方: 乙方:
签订日期: 签订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