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注销

张家港公司注销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八条,公司

 1.公司注销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八条,
2.公司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,
3.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,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,申请注销公司登记,公告公司终止。

 

公司注销
发布时间:2021-04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