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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港案例—法人带走公司营业执照、公章致无法经营,怎么办?

时间:2020-07-20 点击:3200次

案例:

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甲公司的章程规定,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由乙公司委派。后因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及股东不负责任,大量的货款无法收回,所以乙公司召开董事会,决议免去李某在甲公司的董事职务并不再由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,李某不同意此项决议就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离开,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。后甲公司起诉李某返还公章、营业执照,胜诉。

律师建议:

1、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,是极其重要的文件,在公司成立之初,对公司的章程一定要重视,认真拟定每个条款,以免事后发生纠纷,无据可依。

2、公司营业执照、公章被原法定代表人拿走,不予归还。股东(出资人)首先要根据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,做出相应的决议。然后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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