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港一带一路泰国注册商标续展
时间:2021-04-24 点击:2831次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
7.1.1注册商标续展期规定
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。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(宽展期)内提出,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(20%)。12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,商标注册处将注销该注册商标。13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,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。
7.1.2商标续展所需文件
7.1.1续展商标及商品信息
7.1.2续展申请委托书
包含申请人名称、地址、授权事项,格式可自行拟定。
委托书除签字外还应加盖公章,委托书应公证,且公证文书不可迟交补交。中国贸促会公证时间一般为5天。
7.1.3商标续展官方规费
商标续展官费:2000泰铢/标/类,折合人民币416元。
每一类商品如果超过5个,18000泰铢/标/类,折合人民币3742元。
宽展期官费:2400泰铢/标/类,折合人民币499元。
每一类商品如果超过5个,21600泰铢/标/类,折合人民币4491元。
7.1.4 商标续展特别提示
不禁止相同主体重复申请相同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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